張智倩:淺談“從嚴治黨”與“依法治國”
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了整體部署,強調“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,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,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。”同時進一步要求,“黨規(guī)黨紀嚴于國家法律,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不僅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,而且要按照黨規(guī)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”。大會將“從嚴治黨”與“依法治國”推向了一個新的歷史高度。
一、要著力從主導、主體的角度理解“治”的對象
“四中全會”提出,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。”要完成這一目標,就必須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”,“堅持人民主體地位”。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從“主導”、“主體”的角色定位來理解“從嚴治黨”與“依法治國”。
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,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。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,黨擔負著“主導”作用,對自我堅持“從嚴治黨”是根本要求,是第一任務。“其身正不令而行,其身不正雖令不從”,中國共產黨只有管理好自己的黨員干部,才有機會去謀國家的長治久安,如果“一屋不掃”那“何以掃天下”,更何況中國共產黨已經擁有8600萬黨員,數(shù)量之多,人員結構之復雜,前所未有;同時還要面對當前風云變幻的國際、國內的復雜形勢,如果不注意自我管理,不注意時刻保持著“自我凈化”的良好狀態(tài),那肯定完成不了自己的歷史使命,同時也將面臨著亡黨的危險。
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,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。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,必須時刻體現(xiàn)人民的“主體”地位,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、依靠人民、造福人民、保護人民,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(fā)點和落腳點。相對于治黨來說,治國是黨完成自身建設后的第二任務,是共產黨的目標指向,也是共產黨員的價值所在。早在中共一大會議上,就明確了黨的奮斗目標是推翻資產階級,建立無產階級專政,中共二大會議上再具體明確為“建立民主共和國”,及至1949年全國第一屆政協(xié)會議,討論建立新中國有關事宜,1954年全國第一屆人大會議,通過新中國第一部憲法,從革命到執(zhí)政,從渴望建國到正式治國,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以“為人民謀福祉”為使命,把人民群眾擺在“主體”地位,在不斷拼搏進取、不斷開拓創(chuàng)新中實現(xiàn)著共產黨人的價值。
二、要著力從個性與共性的角度理解“治”的標準
“四中全會”提出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實現(xiàn)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,全面深化改革、完善和發(fā)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,提高黨的執(zhí)政能力和執(zhí)政水平,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”同時指出,“黨規(guī)黨紀嚴于國家法律,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不僅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,而且要按照黨規(guī)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”。治黨必須從嚴、治國必須依法已成為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任務、時代使命,是黨源于群眾又高于群眾的時代要求,是“個性”與“共性”的體現(xiàn)。
治黨“從嚴”是標桿意識。《黨章》明確規(guī)定: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,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,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(yè)的領導核心,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(fā)展要求,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,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。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(yè)的領導核心,要體現(xiàn)“先鋒隊”、“先進性”的標桿作用,治黨必須從嚴,并且是在“依法”基礎上的“從嚴”,這也體現(xiàn)了個性和共性的關系。今年8月份全國政協(xié)十二屆七次專題會議上,王岐山就黨紀和國法關系問題明確指出:黨紀不能替代國法,黨紀不等于國法,但是黨紀嚴于國法,對黨員的要求除了有國法的要求,還有黨紀的要求,治黨從嚴就要從嚴格黨紀抓起。11月3日,王岐山在《人民日報》刊文指出:“黨是肩負神圣使命的政治組織,黨員是有著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。國家法律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底線。黨規(guī)黨紀對黨員的要求嚴于國家法律對普通公民的要求。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,面對黨旗宣過誓,就成了有組織的人,就意味著主動放棄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,就必須多盡一份義務,就要在政治上講忠誠、組織上講服從、行動上講紀律。”“四中全會”要求,要依紀依法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、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,形成嚴密的長效機制。同時要著力整治各種特權行為,對任何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,必須依紀依法予以堅決懲處,絕不手軟。
治國“依法”是底線意識。當前,我國正處于改革攻堅期、發(fā)展機遇期、社會風險期這“三期疊加”的關鍵時刻,治國“依法”是時代的選擇。如果把國家發(fā)展比喻成動車飛馳,法治就是鐵軌;如果把治國理政比喻成建橋筑樓,法治就是支撐。新形勢下,只有把法治當成我們的根本遵循,我們的執(zhí)政方式才會更加規(guī)范、更加有序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“堅持依法治國、依法執(zhí)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進,堅持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一體建設”,這兩個“三位一體”,不僅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有了更加完整系統(tǒng)的規(guī)劃,也說明我們對現(xiàn)代化歷程中治國理政的規(guī)律有了更加準確的把握。只有把法治當成我們的共同信仰,我們的執(zhí)政理念才會更加科學、更加現(xiàn)代。當深化改革、推動發(fā)展、化解矛盾、維護穩(wěn)定有了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,當辦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決問題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成為自主選擇,法治的引領和規(guī)范必將不斷提高我們的執(zhí)政能力和執(zhí)政水平。
三、要著力從辯證統(tǒng)一的角度理解“治”的路徑
“四中全會”提出“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,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,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。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、厲行法治,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(xiàn),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。依法治國,既要求黨依據(jù)憲法法律治國理政,也要求黨依據(jù)黨內法規(guī)管黨治黨。”
堅持“從嚴治黨”與“依法治國”,二者之間并非是相互排斥、相互對立的關系,而是有機統(tǒng)一、相互促進的關系,是辯證統(tǒng)一的,是在共同的制度遵循中服務于人民的幸福安康。
“從嚴治黨”是保障,是基礎工程,我們要以“從嚴治黨”來引領“依法治國”。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,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,要當好這個“先鋒隊”,就要在思想上要求從嚴,更加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;在組織上要求從嚴,認真執(zhí)行好民主集中制;在作風建設上從嚴,真正貫徹落實好群眾路線;在反腐倡廉上從嚴,做到有腐必懲、有案必查;在制度建設上從嚴,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。中國共產黨只有治黨從嚴,才能更好地引領依法治國。黨在更高的標準上領導立法、保證執(zhí)法、支持司法、帶頭守法,才有科學立法、嚴格執(zhí)法、公平司法、全民守法。黨在更嚴的尺度內運用黨內法規(guī)把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落到實處,才能更好地引導全社會守法崇法,樹立法治信仰。
“依法治國”是前提,是共同遵循,我們要以依法治國來推進從嚴治黨。治黨沒有“法外之地”,黨也必須在“法”的框架內運行,并且可以通過法治的引領和規(guī)范來不斷提高我們黨的執(zhí)政能力和執(zhí)政水平,推進從嚴治黨。做到了依法治國,就會為我們從嚴治黨創(chuàng)造一個良好的氛圍,大家自覺地遵法、守法,樹立了法律的權威,營造一個很好的法律環(huán)境,治黨才會有法治意義上的“治”,治黨從嚴也才有確定標準上的 “嚴”。
“奉法者強則國強,奉法者弱則國弱。”法治中國期待從嚴治黨、依法治國,把法治落實到國家治理、政黨執(zhí)政、政府行政各個層面,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(xiàn)代化的必然要求,是事業(yè)長治久安、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,這也是從嚴治黨、依法治國的最終落腳點所在。
(作者系婁底市社科聯(lián)副主席)